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实施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8〕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酉阳实施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酉阳实施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34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在县文广新局成立酉阳自治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三普办”),由王康兼任办公室主任,毕洪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哨、吴莉琼、杨艳娅、冉会芳、秦淑芳等为成员。同时成立酉阳自治县文物普查总队,由王康兼任队长,毕洪兼任副队长,县“三普办”所有成员为总队队员。由毕洪具体负责处理县“三普办”和文物普查总队日常事务。各乡镇成立文物普查分队,由1名班子成员牵头,抽调1─2名普查员具体办公,参加由县文物普查总队统一组织实施的文物普查活动,全面完成本辖区文物普查工作任务。
二、普查准备工作
(一)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
1、会议时间:2008年4月2日
2、会议地点:金汇宾馆六楼会议室
3、参会人员:各乡镇分管领导、普查员,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4、会议内容:①提高认识,明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②明确各乡镇在文物普查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③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县文物部门的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参与县“三普办”的工作。
(二)召开普查员培训会
1、培训时间:2008年4月2-4日
2、培训地点:金汇宾馆六楼会议室。
3、参会人员:县文物普查总队全体成员,各乡镇普查员。
4、培训内容:由县文物普查总队普查员对各乡镇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