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峡工程四期移民自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三建委《长江三峡移民工程验收工作大纲》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县定于6月1日至6月25日开展长江三峡工程四期移民自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及范围
四期移民自查验收内容分为“九类一档”,即:库底清理、农村移民搬迁安置、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业项目复建、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污染防治以及档案资料。自查验收范围为坝前175米水位接20年一遇回水线以下的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
二、方式及评定标准
四期移民自查验收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评定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达到“三峡工程四期蓄水水位线下人口和需搬迁的实物全部迁出,库底清理按规定全部完成,移民安置区基本具备生产、生活条件”三个指标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具体评分标准按照《长江三峡移民工程验收工作大纲》的规定执行。
三、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验收方法
在自查验收方法上,农村移民安置以户为基础,以组为单位;集镇迁建以独立的集镇为单位;工矿企业以淹没实物指标中的独立企业为单位;库底清理、专业项目复建以单项专业为基础,以行业为单位。采取听取迁建安置对象情况介绍,查看建设项目、安置及库底清理现场,检查销号手续、工程项目资料、清库档案、核对财务支出等方法,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评定。各分类验收小组在全面检查验收后,按相关要求写出分类验收报告。
(二)时间安排
1.6月1日至6月10日为准备阶段。县四期移民验收委员会组织召开验收委员会委员及分类验收小组成员会议,学习有关验收文件,听取自验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组建自验班子,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落实验收责任和工作纪律,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6月11日至6月20日为现场验收阶段。各分类验收小组现场听取移民乡镇和有关迁建单位关于四期移民搬迁、库底清理及安置区迁建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按照自验要求逐户、逐单位、逐项目检查,逐组、逐集镇、逐企业、逐行业作出验收评价并写出分类验收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