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对亦庄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对亦庄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6月16日起,亦庄经济开发区兴盛街(宏达中路至永昌路)、夏晖食品东侧路(兴盛街至运成街)和宏达中路(兴盛街至运成街)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机动车通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