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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2008年度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申请截止日期:2008年6月30日。

  (二)产业化项目

  1、支持范围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自主创新。

  (2)以市场为导向,以开发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

  (3)优先支持集成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

  (4)优先支持环境、资源优化利用及新能源技术开发项目。

  (5)优先支持对地方经济发展有引领和支撑作用的产业集群内重点项目。

  (6)优先支持面向国际市场,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

  2、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本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

  (2)项目技术产权明晰,技术水平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

  (3)项目技术成熟:项目已达到中试水平或已进行成果登记。

  (4)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两年,达产后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5)区(县)政府同意推荐,并承诺立项后给予资助的项目。

  (6)项目进度要求: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3、申报方式与申报材料

  按照项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科委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上报市科委申请认定。报送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见附件3)、2008年上海市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综合评审表(见附件4)、2008年上海市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各一套。

  申请截止时间:2008年6月30日。

  二、联系方式

  书面资料送达地址:钦州路100号2号楼305室(邮编200235),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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