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定标准,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
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要从制订方案、落实责任、研制标准、管理监督、考核评审、信息交流等环节入手,分行业、分步骤实施。
(一)制订、完善实施方案。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规划,特别要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措施,同时还要制发相关配套文件,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深入开展。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或完善本区县(自治县)、本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年度计划、措施或规划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备案,负责组织实施。
(二)分解落实相关责任。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将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类企业,企业要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形成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责任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标准。国家、行业有明确安全标准的,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国家、行业没有明确标准的,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参照《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抓紧制定我市地方暂行标准(试行),并依据实践不断修订完善,逐步形成完善的企业安全标准体系。
(四)建立日常管理和监控机制。全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落实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企业的车间、班组、岗位要配备落实负责安全生产的专兼职人员,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之中。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审机制。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考核评审办法,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考核评审办法实施细则,各类企业要结合隐患排查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标准化考核制度。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相关专家和行业协会的作用,确定权威考核评审机构或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严格各项考核指标,增加公正性与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