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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8〕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四日

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市安监局)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制定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人民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建生 (副市长)
  副组长:杨志凌 (市安监局局长)
      张政春 (市纪委常委)
      刘国生 (市工会副主席)
      杜海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建管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规化局、市质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园林局、市公路分局、市供电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市农机局、气象局。
  三、督查形式
  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
  市安委办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二阶段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抽查部分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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