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处理记录
1、调查确认疫点内野生动物数量、产品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及扑杀数量;
2、制定疫区内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登记表,统计野生动物的扑杀数量,产品处理数量;
3、对发病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扑杀处理过程进行拍照、录像;
4、估算扑杀处理所需物资的数量和费用;
5、调查确认受威胁区内的野生动物数量,制定强制免疫计划。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做好野生动物防疫监测的各项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六、接触野生动物重大疫病人员的防护
(一)防护对象
接触野生动物重大疫病人员,分为密切接触人员和一般接触人员。
1、密切接触人员: 饲养、贩卖、屠宰、加工和密切接触野生动物或死体的人员;捕杀、处理野生动物或死体,未按相应规范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直接接触野生动物或死体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其他相关人员。
2、一般接触人员: 疫点内与野生动物密切接触人员的家属;协助野生动物捕杀的工作人员;在疫点5公里范围内协助野生动物强制免疫的人员。
(二)密切接触人员防护措施
1、一级防护
(1)防护对象:饲养、贩卖、屠宰、加工和密切接触野生动物或死体的人员;捕杀、处理野生动物或死体,未按相应规范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
(2)防护要求:戴16层棉纱口罩(使用四小时后,消毒更换),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乳胶手套;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野生动物宰杀和无害化处理,进行预防性消毒的人员还应戴防护眼镜、穿长筒胶鞋、带橡胶手套;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2、二级防护
(1)防护对象:在疫点内对发病野生动物进行标本采集、捕杀和无害化处理以及进行终末消毒的人员。
(2)防护要求:穿普通工作服、戴工作帽、外罩一层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防护口罩(离开污染区后更换),戴乳胶手套、穿鞋套。进行野生动物的宰杀和处理,应戴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鞋;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三)一般接触人员的防护措施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开窗通风,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
3、在可能接触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四)其它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