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兴市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按时完成省级督办的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嘉兴市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卫宁
副组长:陈越强
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为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