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2008年全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署办字[2008]14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经行署同意,现将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的《2008年全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8年全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效率,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动力,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为手段,通过加强领导、强力推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努力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健全运转协调、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确保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审批服务大厅启动运转,各相关单位全部入厅开展业务,人员、项目、设备、经费四到位,制度、机构、审批程序三健全。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程序规范。 以《
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审核确定行政审批主体和行政许可事项。
2、坚持便民利民,服务社会。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一次性办结”的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为经营者、投资者和基层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全方位服务。
3、坚持转变职能,提高效率。 按照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要求,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采取停止、取消、备案、核准等硬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4、坚持优化环境促进发展。 建立效能监督机制,实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