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
(荆政发〔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执政为民为宗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强化服务理念,创新体制机制,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规划发展战略、优化发展环境和为市场主体及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上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行政管理方式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加快推进政企政事分开,按照脱钩、分类、转制、搞活的要求,抓好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着力解决明脱暗不脱的问题。所有政府部门必须与所属中介机构和经济实体、盈利性社会组织等彻底脱钩。放宽政策限制,鼓励在经济领域成立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其沟通、服务和桥梁作用。完善政府决策程序,建立专家咨询、群众参与的政府决策机制。
(二)坚持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行政机关执法职责权限。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努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执法监督,推动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三)创新管理方式。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清理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工作中难以发挥作用的审批、许可和收费事项,对可由企业自主决定、市场自行调节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审批事项,及时予以取消。市、县两级推行部门审批职能向内设科室集中,专设行政审批业务科,部门审批成建制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的审批管理体制,部门审批项目单一的职能统一归并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对企业注册、项目报建、产权交易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审批事项,加强审批服务流程化管理,实行“全程联审代办,统一打包收费,运行封闭管理,服务送证上门”的联审代办方式,将分散受理改为集中受理和咨询,改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许制,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对重点项目建立快速通道,实行预约服务制,提供上门服务。积极探索试点,整合相关资源,在乡镇逐步建立以民政、计生、国土、劳动等职能为主的便民服务中心,以农业、畜牧、水产、水利技术服务为主的农业服务中心,以司法、群团组织等职能为主的维权服务中心和以乡村财务管理为主的理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