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治目标。今后四年工作目标是:一年治污治乱,基本解决污水乱排乱放、垃圾乱丢乱撒、违章乱搭乱建问题;两年截污纳管,基本解决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问题;三年除黑除臭,基本解决河道水体黑臭问题;四年修复巩固,修复塘河生态,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建立成效长效治理监管机制,逐步恢复塘河滞洪排涝、航运景观、旅游休闲、生态调节等功能。到2009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初步形成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市区29条黑臭河道中的17条主要河道消除黑臭现象,并实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塘河水质下降趋势得到缓解,塘河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到2011年,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较为完善;全面消除市区塘河29条河道黑臭现象,会昌河、南塘河、划龙桥河、吕浦河等重要河道(河段)实现景观绿化连片成带,主要河道基本恢复河道生态功能、调蓄功能和行洪功能,为实现城市塘河、生态塘河、景观塘河、文化塘河的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瑞安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今后四年工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三)基本原则。按照上述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必须坚持以下四大原则:
1、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立足当前,首先解决黑臭问题;着眼长远,将截污控源和调水、修复、景观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做到标本兼治。
2、运用科技、综合治理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应用国内外现代先进治河技术、GIS等信息化管理技术,根据塘河实际,推进科学整治、综合整治。
3、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原则。紧紧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重点污染源,因地制宜地进行截污和综合整治,让一部分河道先清起来。
4、重心下移、全民参与原则。坚持以区为主、属地负责,充分发挥区(市)、街道(乡镇)等基层政府和村(居)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营造全民治河、全民护河的氛围。
(四)主要措施。要按照岸上截污纳管、岸边护岸护绿、河上拆违疏浚、综合建设管理的要求,采取以下八项措施:
1、加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通过污水收集主干管和纳污管网、输送泵站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入河污水实行截流收集、纳管输送、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加强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通过周边城镇(街道)垃圾果壳箱、转运站、垃圾处理等站场设施的建设以及清运车辆和环卫工人的配备,对市区河道周边的固废垃圾进行收集清运,控制固废垃圾入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