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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温瑞塘河“河前三包”和专项整治挂钩联系责任制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温瑞塘河“河前三包”和专项整治挂钩联系责任制的通知
(温委办发〔2008〕67号)


鹿城、龙湾、瓯海、瑞安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新一轮“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深入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市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温瑞塘河综合整治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温瑞塘河“河前三包”和专项整治挂钩联系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根据“依法治河、科学治河、全民治河”的治理理念,做到全民动手、人人参与,标本兼治、建管并重,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垃圾及污水入河、侵占河滨景观绿地、涉河违法搭建等塘河水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做好综合整治和保护工作,努力实现温瑞塘河“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温瑞塘河沿河机关、企事业单位“河前三包”制度:

  1、包“清脏”,确保垃圾不落地、不入河;

  2、包“截污”,加强本单位污水管道的检查、维护,积极做好截污纳管相关工作;

  3、包“治乱”,做到河前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现象。

  (二)实行机关事业单位温瑞塘河专项整治挂钩联系责任制,主要任务:

  1、宣传政策。挂钩联系河道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经常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提高沿河单位和市民水环境保护意识,推行节能减排,节约用水,减少各类污水量。

  2、定期检查。定期安排人员对河道进行巡查,制止在河道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渣土、泥浆,破坏河道工程、水文水质监测设施等违法或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3、指导督促。指导、帮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及时有效开展各项河道整治工作,督促做好垃圾收集与清运设施建设和配置,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参与治理。组织人员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参加河道的清脏治乱活动。

  5、协助配合。协助行政执法单位联合执法,协助塘河整治与保护工作中的政策处理。

  三、时间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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