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温政办〔200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工作,确保今年我市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3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度我市劳动保障主要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责任制考评力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帮扶力度,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全市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24万人,引导和帮助1.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4万人。贯彻落实城乡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帮扶政策,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基数归零、动态归零,农村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就业达到5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
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全市全年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万人。妥善解决各类尚未享受养老保障待遇人员的保障问题。做好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
医疗保险。全市全年新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5万人。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到年底城镇居民参加医保总人数达到30万,参保率达到60%以上。新增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6万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启动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结算办法。继续做好企事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