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市级重点工业园区和配套协作区建设发展水平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集聚、企业集中、资源集约,实现郊县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升市级重点工业园区和配套协作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水平,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发展的总体要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工业园区作为郊县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园区成为我市郊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当前土地资源紧缺、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我市工业园区仍然存在着产业特色缺乏、集约程度不高、创新能力不强、运作机制不活、服务功能单一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市级重点工业园区及配套区实现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是转变郊县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是郊县新型工业化的客观要求,是打造产业集群、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步骤,是壮大郊县中小企业、拓展就业渠道、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
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工业园区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提升层次,放大特色,集群发展,壮大规模”的总体思路,继续坚持新型工业化方向,从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入手,以壮大核心产业为主导,以建设特色园区为重点,以推进项目建设为支撑,不断壮大经济规模,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力争到2010年,全市打造8个过百亿、10个过50亿元的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经济总量占郊县工业的比重达到45%以上,并在规划建设、产业集群、服务配套、环境保护、资源集约、自主创新等方面实现显著提升。
二、提升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水平的具体措施
(一)提高规划水平,提升产业层次。郊县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规划引领和向园区集中的原则。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要与当地的城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体现功能布局合理、环境生态友好、资源能耗节约,实现不同功能区块的协调建设,增强对产业的承载能力。市乡镇企业局、规划局应会同相关区县,根据工业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于今年年底前组织完成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编),并报市政府批准。在做好建设规划的同时,要积极组织和指导工业园区认真开展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科学的产业定位,吸引产业要素集聚,形成产业集群优势,不断提升产业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