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下达电力迎峰度夏省内电煤汽车运输计划的通知
(皖经明电〔2008〕72号)
省能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安徽分公司、华电集团安徽分公司,各发电企业,淮南矿业集团、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国投新集公司:
为解决当前铁路运力紧张问题,确保电煤供应和库存增加,根据4月10日省政府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专题会议要求、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皖政明电〔2008〕11号)精神,现将2008年电力迎峰度夏省内电煤汽车运输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用汽车运输(包括公水联运)省内电煤是弥补当前铁路运力不足的现实选择。煤电双方必须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加大抢运省内电煤力度,按时完成电力迎峰度夏期间省内电煤汽车运输计划。
二、各发电企业要本着“宜汽则汽,宜水则水”的原则,严格按照汽运计划,积极组织运力,务必按时按量完成汽运电煤任务,努力增加库存,确保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三、四大矿业集团要确保省内电厂汽车运输煤炭资源供应,积极为各电厂提供运输方便,做到随到随装。要严格执行年初合同价格和4月10日省政府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专题会议所确定的增量价格。
四、煤炭企业在执行2008年电力迎峰度夏省内电煤汽车运输计划时,要继续发挥铁路运输电煤的主导作用,不得减少每天省内电煤的铁路请车计划。
五、凡因组织汽车运输任务不力或不保证汽运电煤资源而造成无煤停机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各发电企业每日上午9:30向我委上报汽车运输电煤情况。各煤电企业在执行电煤汽运过程中如遇新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联系电话:0551-2871701,传真:0551-2871899。
附:2008年迎峰度夏电煤汽运路线表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附:
2008年迎峰度夏电煤汽运路线表
2008年5月
序号 | 电厂名称 | 汽车运煤(万吨) | 运输单位 | 电煤来源及运输线路所属辖区(市、县、乡) | 途经线路(国道、省道、县道) | 途经收费站名称及所属辖区 |
全年 | 其中6-8月份 |
1 | 淮南田家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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