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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08年污染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08年污染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8]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08年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四月三日

沈阳市2008年污染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沈委发〔2007〕12号)精神,确保完成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使污染减排工作成为保障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按照国家、省对总量控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保障“优化结构年”活动顺利实施为主线,以实施电厂脱硫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为抓手,以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依托,以政绩考核、信息公开、有效控制煤炭增量为保障,坚持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总体原则,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减排目标

  全市化学需氧量(COD)减排1500吨,排放量控制在6.86万吨,力争减排5100吨,排放量控制在6.5万吨;二氧化硫减排8000吨,排放量控制在11.28万吨,力争减排9800吨,排放量控制在11.1万吨。

  三、主要任务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

  1. 加强污水处理厂的减排工作。确保西部污水处理厂等8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其削减能力不能低于2007年水平。确保西部污水处理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年处理水量达到汇水能力的80%以上,运行天数达到全年的80%以上,减排化学需氧量(COD)4569吨。新建的沈北新区新城子等10个污水处理厂,要在12月投入正常运行,减排化学需氧量(COD)572吨。启动南部污水处理厂等13座污水处理工程,2008年底前要具备开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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