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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深入开展"三城"联创活动

  (一)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精心组织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好控制性详规及专项规划。续建凯旋大道、丹江路、许白路,新建上海路,改造十堰二桥、江苏路口和城区背街小巷道路6万平方米,建设十堰高速客运站,推进公交站廊及公共停车场改造。开放牛头山森林公园,实施艳湖露天游泳池改造工程。加快11个污水处理厂和7个垃圾处理场建设,新建一批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加快集贸市场改造,推行"农改超"工程,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管和"五小"整治。稳步推进旧居民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市容市貌,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由市建委、发改委、商务局、质监局、卫生局、规划局、交通局、市政园林局、林业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建设生态文明。实行环保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工程,支持清洁生产,推行循环经济试点,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加快生态产业发展步伐,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长防林、生态公益林建设,完成人工造林30万亩。巩固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由市环保局、发改委、经委、农业局、科技局、林业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深化文明创建。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市和农村文明创建,力争涌现一批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确保省级文明城市"五连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由市文明办、农办、建委等部门具体负责)

  九、全面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对农村200所中小学实施改水、改厕,提高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从秋季开学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保障城乡所有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中职生资助工作,支持高等院校扩建。(由市教育局、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大力发展文体事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基础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乡镇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乡戏进城、农家书屋等重点工程,重视淹没区文物抢救发掘。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申办"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办好武当国际旅游节。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由市文体局、外侨办、旅游局、广播电视局、武当山特区等部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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