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继续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加快重点村镇建设步伐。加强耕地保护,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6万亩,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10万人。建设沼气示范村30个,新建"一建三改"沼气2万户、节柴灶4万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建设通村水泥路1500公里,将已建成的7500公里村级水泥路纳入养护范围。(由市建委、国土资源局、水利水电局、交通局、能源办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全力做强做大工业经济
(一)继续抓好"双亿"工程。认真落实《支持城区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继续安排专项扶持资金1500万元,对"双亿"企业给予补助和奖励。坚持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双亿"工程企业发展到50家,实现产值150亿元。(由市经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着力发展园区工业。加强园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十堰经济开发区、东城和西城开发区、县市工业园区发展,加快普林二期、东风创业孵化园、温州汽配等园区建设步伐,推进万向工业园的项目入驻对接工作。(由市经委、建委、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招商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大力发展汽车工业。全力服务东风公司重大项目建设,争取更多项目落户十堰。大力发展整车和零部件生产,重点抓好专用车、改装车、微型车和低速运输车生产。建设国家级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鼓励支持汽车上下游产业发展,发展和延伸产业链,壮大汽车产业集群。(由市经委、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技术监督局、机械行业促进中心、十堰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具体负责)
(四)加快发展特色工业和中小企业。加大水电开发力度,壮大医药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实力,加快冶金、燃化、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步伐。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市新增各类企业100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0家以上。(由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水利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工商局、信息产业局、冶金燃化行业促进中心、建材行业促进中心、轻工行业促进中心、纺织行业促进中心等部门具体负责)
(五)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发明专利申请增长25%以上,企业品牌建设实现新突破。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着力实施汽车电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黄姜清洁生产等自主创新专项,建设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由市科技局、技术监督局、经委、环保局等部门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