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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政发〔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十堰市人民政府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十堰市人民政府
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

  2008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利用外资增长15%,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4.8%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为实现以上目标,必须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市直单位驻村帮建"、"市校共建"、"科技示范村(基地)"建设等活动,确保255个试点村建设顺利推进。(由市农办、经委、教育局、科技局、工商局、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改造、新建柑桔、茶叶、蔬菜、烟叶等特色产业基地20万亩,建设高效经济林基地20万亩,依靠科技壮大特色产业,加快高速公路沿线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畜牧业,积极扶持龙头企业,着力打造有机农产品品牌,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25亿元、增长15%,新增省级龙头企业3家、新认证农产品品牌20个。(由市农业局、林业局、烟草局、畜牧局、经委、科技局、蔬菜办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抓好职业化劳动技能培训,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加强外派劳务基地建设,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万人、劳务收入增长10%。(由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商务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四)深入抓好扶贫开发。全面完成111个重点贫困村建设任务,启动109个重点村建设,抓好24个重点老区村整村推进工作,完成农村扶贫搬迁2800户,开展扶贫培训2.65万人,减少贫困人口8万人。推进城区农村扶贫开发。(由市扶贫办,茅箭区、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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