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每星期要向市筹备办和市商务局书面报告客商邀请及其他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市委、市政府领导会见的境内外重要嘉宾,应提前报告市筹备办,以便统筹安排。紧急情况,应随时向市筹备办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市筹备办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筹备工作协调会,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二)落实参展参会经费。我市参加第三届中博会所需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分别承担,列入财政专项预算。
附件:第三届中部博览会基本情况
第三届中部博览会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重大决策,提高中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发挥中部地区自身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等部委(局)和中部六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展会名称: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举办时间:2008年4月26日-28日。
举办地点:武汉市。
举办场馆:主展馆设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辅展馆设在武汉科技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全国工商联、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六省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铁道部、交通部、文化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三峡办、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香港贸发局。
承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商务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展会规模:武汉国际会展中心总面积4.68万平方米,其中室内展览面积2.68万平方米,室外展览面积0.5万平方米(暂定),会议面积1.5万平方米。
重要嘉宾及客商邀请:大会拟邀请2万名境内外客商参会,包括国家相关部委和兄弟省(市、区)领导,外国政要和官员、驻华使节,中部各省的境外友好省(州、县)代表,境内外工商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人员等。并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莅临大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