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信用社区”和“信用乡镇”的通报
(十政发〔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我市认真贯彻全省信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抓好信用环境建设工作,推动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向纵深发展,涌现出了一批信用意识强、金融债务落实较好的社区和乡镇。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信用社区"和"信用乡镇"评比的要求,在各县(市)信用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初审,市信用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复查验收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授予郧西县春桥社区等6个社区"信用社区"称号,授予房县中坝乡等59个乡镇"信用乡镇"称号(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经验,进一步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信用社区”名单
一、郧西县:春桥社区、东方社区
二、房 县:中西关社区、东关社区
三、竹山县:大街社区、东门社区
“信用乡镇”名单
一、房县(12个):中坝乡、红塔乡、沙河乡、榔口乡、九道乡、大木厂镇、白窝乡、万峪河乡、上龛乡、军店镇、化龙堰镇、回龙乡
二、竹溪县(5):天宝乡、向坝乡、桃园乡、丰溪镇、龙坝乡
三、竹山县(13):田家坝镇、溢水镇、秦古镇、竹坪乡、双台乡、柳林乡、大庙乡、擂鼓镇、官渡镇、深河乡、宝丰镇、潘口乡、麻家渡镇
四、丹江口市(8):习家店镇、凉水河镇、土关垭镇、浪河镇、官山镇、蒿坪镇、石鼓镇、六里坪镇
五、郧西县(9):土门镇、羊尾镇、关防乡、香口乡、景阳乡、安家乡、夹河镇、店子镇、观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