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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绩效评估先进单位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绩效评估先进单位的决定
(厦府〔2008〕16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省、市绩效评估工作部署,2007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科学发展的绩效价值取向,绩效意识逐步增强,绩效状况稳步提升,公众满意度普遍提高,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绩效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各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一、各区政府绩效评估综合成绩前三名

  第一名:思明区政府

  第二名:湖里区政府

  第三名:集美区政府

  二、市直部门绩效评估综合成绩前十名

  第一名:市司法局

  第二名:市法制局

  第三名:市监察局

  第四名:市财政局

  第五名:市地税局

  第六名:市外资局

  第七名:市发改委

  第八名:市统计局

  第九名:市贸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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