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绩效评估先进单位的决定
(厦府〔2008〕16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省、市绩效评估工作部署,2007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科学发展的绩效价值取向,绩效意识逐步增强,绩效状况稳步提升,公众满意度普遍提高,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绩效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各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一、各区政府绩效评估综合成绩前三名
第一名:思明区政府
第二名:湖里区政府
第三名:集美区政府
二、市直部门绩效评估综合成绩前十名
第一名:市司法局
第二名:市法制局
第三名:市监察局
第四名:市财政局
第五名:市地税局
第六名:市外资局
第七名:市发改委
第八名:市统计局
第九名:市贸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