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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08〕1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07年12月,商务部、科技部认定我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第二批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商产发〔2007〕509号),加强对我市创新基地工作的协调、领导,推动我市创新基地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黄 菱(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奖思(市政府副秘书长)

      傅如荣(市贸易发展局副局长)

      徐平东(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孙大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吕聪成(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

      张世照(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林旌扬(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大河(市知识产权局副书记)

      陈海燕(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洪和平(市地税局副局长)

      万志朝(厦门海关副关长)

      黄丽玲(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吴冲浒(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贸易发展局),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傅如荣(兼)

  副主任:赵福平(市贸易发展局)、林永耀(市科学技术局)、洪奋新(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成员:唐成器(市发改委)、陈志萍(市经济发展局)、李永福(市信息产业局)、蔡惠敏(市财政局)、洪烟庆(市知识产权局)、毛卫红(市国税局)、林金峰(市地税局)、林朝阳(厦门海关)、陈炳云(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旷双云(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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