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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08年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

  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订实施细则,安排部署工作,明确相关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做好人员选派、经费落实、资助、培养对象的确定等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

  1.调查摸底。基层公务员招录需求按既定程序进行。各县市区在5月底前按目标任务,对拟招聘人员及接收由助学金资助的大学生的专业、岗位、数量进行调查摸底,确定从医、从教、从农及从事计生服务人员的招聘需求;各相关部门按照“三支”工作要求,负责调查本系统“三支”人员需求情况;各县市区振兴办负责调查跟踪资助贫困高中生的需求情况;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学历教育的人员进行摸底。整个调查摸底工作要在5月底以前完成。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振兴计划年度目标任务,提出方案商县市区编办确定需求计划,共同审核盖章后,报市人事局(振兴办)和市编办。

  2.分项实施。(1)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工作。按照省上安排,6月底前,市振兴办将需求计划汇总后报省人事厅(振兴办),由省上统一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市振兴办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范围等,组织各县市区统一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并将招聘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振兴办),由省人事厅(振兴办)在媒体予以公示。8月底前被招聘毕业生持就业协议、报到证、资格证书、录取通知书到各县市区人事局报到。(2)选派人员开展“三支”工作。省级下派农技人员10人,医生10人,教师10人;市级选派农技人员35人,医生35人,教师20人;各县市区选派农技人员5人,医生5人,教师5人到基层开展“三支”工作。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队伍构成,汇合“三支”人员。支医、支农人员6月底前要进驻乡镇开展工作,支教人员秋季开学前要进驻支教点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要做好“三支”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派遣单位。(3)开展资助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工作。 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设立500个助学金名额,此项工作省振兴办统一组织落实。(4)开展贫困高中生跟踪资助工作。各县市区在所辖高中选择50名农村家庭困难、学业优秀的高中生进行资助,费用从市、县振兴资金中列支。具体程序是:贫困高中生个人申请,所在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确认,县市区人事局(振兴办)审核同意,市人事局(振兴办)审核确定。此项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人事部门配合。(5)开展学历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将确定的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报市人事局(振兴办),市人事局(振兴办)汇总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振兴办)。招考工作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参加学习人员自主选择学习形式,脱产学习人员学习期间保留本人职位,工资来源、发放渠道不变,同时对列入学历教育计划、按照学历教育程序进行并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人员,发放资助金。  (6)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各县市区要依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依托各类院校,采取有效形式,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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