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二○○八年兴安盟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署办字[2008]37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农牧场管理局,盟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8年兴安盟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八年兴安盟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08年4月25日)
2008年是农业部确定的“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是国家进一步促进粮食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又一重大举措。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24号)精神,盟行署决定2008年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玉米、大豆、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为组织实施好此项活动,结合我盟优势粮食作物生产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开展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要与国家和自治区良种推广补贴、科技入户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农机具购置补贴、新型农牧民培训、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相结合,以重大粮食增产增效技术为技术支撑,以百亩主攻单产、千亩创建高产、万亩带动增产的高产创建示范区为平台,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为载体,以提高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普及到位率为突破口,以增产增效增收为目标,通过政府推动、市场拉动、项目带动,充分依靠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发挥农业部门的自身优势,把高产创建作为重要抓手,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全面提升粮食作物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在项目旗县市抓好实施工作。
二、实施原则
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落实区域要坚持农田基础好、农民热情高、辐射带动强的原则;二是坚持盟、旗县、乡镇三级共建,以旗县为主的原则;三是坚持项目整合、部门联合、合力推进的原则;四是普遍开展,突出优势区域、优势作物的原则;五是良种良法相配套,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着力提高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的原则;六是因地制宜、正确引导、严格管理、规范工作、职责明确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