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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十政发〔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消防规定,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消防工作各项责任目标,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经研究,授予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2007年度完成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茅箭区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2007年度完成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单位"称号,授予市安监局等11个单位"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尚定友等41名同志"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落实好消防工作的各项措施,为全面完成2008年度消防工作八项责任目标,促进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附:2007年度完成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完成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单位、消防工作先进单位、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
2007年度完成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
先进单位、完成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单位、
消防工作先进单位、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2007年度完成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先进单位(3个)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竹溪县人民政府
  房县人民政府

  二、2007年度完成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单位(4个)

  竹山县人民政府
  茅箭区人民政府
  郧县人民政府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11个)

  市安监局
  市财政局
  市规划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广电局
  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太和医院
  中石化十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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