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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十件实事责任落实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六)完成时限:2008年内

  九、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实施社区亮化工程,改造背街小巷道路6万平方米

  (一)责任领导:王华滔、彭承志

  (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建委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房管局、建管处、城管支队、规划设计院、十堰经济开发区,张湾区、茅箭区人民政府

  (四)项目内容及任务分解:
  1、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建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电信局、两区政府及十堰经济开发区配合。项目内容包括:建设30个规范的社区"一门式"服务大厅,其中张湾区16个,茅箭区12个,十堰经济开发区2个。建设"以居民信息为基础、社区为终端、社区办为中心的社区管理与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2、实施社区亮化工程。改造城区背街小巷6万平方米,由市建委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建管处、城管支队、规划设计院、两区政府及十堰经济开发区配合。

  (五)资金筹措:
  1、建设"一门式"服务大厅的社区,经验收合格后,按以奖代补的原则,每个社区奖励5万元,所需15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筹措解决90万元,区政府(管委会)自筹60万元。社区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共需资金约150万元,由市民政局向省民政厅争取专项资金50万元,市政府配套50万元,市民政局自筹50万元。
  2、实施社区亮化工程,改造城区背街小巷道路6万平方米,约需资金1200万元,按照分级投入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具体安排为:①由张湾区、茅箭区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市区两级的投资比例为6:4,即市级投资占60%,区级投资占40%;②由十堰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市、开发区两级的投资比例为2:8,即市级投资占20%,开发区投资占80%;③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市政府投资80%,其余部分由承办单位以融资的方式筹措。

  (六)完成时限:2008年内

  十、开放牛头山森林公园,实施艳湖露天游泳池改造工程,建设上海路

  (一)责任领导:王华滔、彭承志

  (二)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建委

  (三)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旅游局、环保局、规划局、南水北调办、城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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