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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十件实事责任落实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六)完成时限:2008年内

  三、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对农村200所中小学实施改水、改厕

  (一)责任领导:高勤

  (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内容及任务分解:农村中小学实施改水、改厕,计划安排200所,其中丹江口市33所、郧县40所、郧西县36所、竹山县26所、竹溪县24所、房县34所、茅箭区2所、张湾区3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1所、十堰经济开发区1所。

  (五)资金筹措:预计需投入资金2000万左右,其来源为:一是由县市区财政投入;二是市级财政按每所学校补助1万元的标准共计安排200万元;三是市教育局争取省新农村卫生校园建设工程补助资金。

  (六)完成时限:2008年内

  四、建设通村水泥路1500公里,将已建成的7500公里村级水泥路纳入养护范围

  (一)责任领导:梁吉祥

  (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三)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内容及任务分解:
  1、新建通村水泥路1500公里,其中丹江口市230公里、郧县260公里、郧西县230公里、竹山县230公里、竹溪县250公里、房县230公里、张湾区40公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30公里。
  2、将7500公里通村水泥路全部纳入养护范围,其中:丹江口市1060公里、郧县1300公里、郧西县1200公里、竹山县1260公里、竹溪县1160公里、房县1025公里、茅箭区110公里、张湾区295公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90公里。

  (五)资金筹措:1500公里通村水泥路建设资金由国家、省按每公里10万元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自筹。7500公里通村水泥路养护资金按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500元标准安排,其中国家、省每年每公里补助1000元,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按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自筹。

  (六)完成时限:2008年内

  五、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10万人,新建农村"一建三改"沼气2万户、节柴灶4万座

  (一)责任领导:王华滔

  (二)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能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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