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尽量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推行网络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在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的执法理念和行为,同时要掌握政策,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
(三)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不可或缺。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
本次教育活动由市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指在市政府部门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及在全市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上下级领导隶属关系为主、指导关系为辅的组织方式,分级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时间安排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每阶段一个月。
(一)学习动员阶段。一是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逐级上报。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活动方案于2008年4月25日前上报市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并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本系统、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四是形式多样,增强效果。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可采取观摩学习、举办行政执法理念研讨会、发出文明执法倡议、组织演讲团演讲等方式,提高教育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