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
(渭政办发〔2008〕67号)
我市地处黄、渭、洛三河交汇地带,境内地形地貌复杂,气象灾害频发,干旱、暴雨、冰雹、雷电、冰雪、洪涝、低温冻害、地质灾害等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危害严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更加频繁,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给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威胁。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07〕13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趋利避害的方针和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各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一五”末,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气象科技保障系统,健全完善气象社会管理体系,健全稳定增长的气象防灾减灾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基本满足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的需要,使我市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的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市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显著下降。
二、努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三)完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国家与地方综合气象监测网络,重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和中小尺度天气加密观测系统建设,增加自动观测站网密度,加快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建设,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市气象局要积极争取新一代预警天气雷达和卫星遥感系统建设,完善生态环境气候、雷电定位等监测系统。水利、水文、环保等部门要支持共享平台的建设,及时汇交实时探测资料,尽快实现监测信息共享,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步伐,并保证其稳定可靠运行。气象部门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特别要加强对农村、重点城镇、林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