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四日
十堰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81号)精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综合督查内容主要是: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情况;二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三是强化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情况;四是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情况;五是贯彻落实十政办发〔2008〕47号文件精神,开展"隐患治理年"安排部署情况,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六是"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七是对汛期除险加固和综合治理情况,工矿企业和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汛期防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八是对去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九是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情况;十是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