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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2008]46号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2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2日)宣布失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2008]46号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的通知
(鹤政办〔2008〕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北京奥运会期间的食 品安全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食 品安全的通知 》(豫政办〔 2008 〕 46 号 )转 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鹤壁市保障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落实省、市有关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处理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市食品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牛春堡任组长,市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市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职责范围内供应奥运会赛区城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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