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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的通知
(豫政办[2008]4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 29 届奥运会和第 13 届残疾 人奥运会(以下简称“北京奥运会”)将分别 于 2008 年 8 月、 9 月在北京举办。我省是全国重要的食品生产大省,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是事关奥运盛会圆满成功、事关我国国际影响、事关河南对外形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十大实事,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关于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控制的工作方案》(国办秘函〔 2008 〕 19 号)要求,为切 实做好我省供应北京及其他赛区城市和奥运会期间我省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到北京奥运会结束,对我省供应奥运会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实行产、购、运的全程严密监控,确保供应奥运会食品万无一失。对我省供应北京及青岛、香港、天津、上海、沈阳、秦皇岛等赛区城市的食品严格监管,确保安全放心。对北京奥运会期间全省食品安全强化监管,确保国内外来豫人员饮食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实施全程监控,确保供应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

  1. 切实加强种植养殖过程监管。监督指导供应北京奥运会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奥运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建立明确的奥运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兽药和养殖用药监管,全面禁止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兽药行为,严防供应北京奥运会养殖动物及其产品出现激素类和兴奋剂类残留情况。 严格监督养殖场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强制免疫、疫病监测、日常消毒、无害化处理、兽药残留检测采样及养殖档案建立等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对出栏动物实施产地检疫,检疫员不得给未登记备案、未提供“瘦肉精”污染阴性检测报告的企业出具检疫合格等证明,对染疫或病死动物 100% 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监督屠宰加工企业屠宰加工的动物 100% 经过产地检疫,来自备案的规模养殖场, 动物及动物产品相关信息录入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系统。

  2. 切实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监管。监督指导供应北京奥运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奥运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建立明确的奥运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企业要规划专用的原辅材料储存场地、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成品包装和成品储存场地用于供应奥运食品的生产,建立并实施严格的清洗消毒措施。生产加工使用的原辅材料由企业指定的责任人采购自北京奥组委认定的奥运食品备选供应基地。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和参数,建立并保留完备的生产记录,严防非生产工艺性安全问题发生。所生产的食品必须批批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严禁出厂。每一批供应奥运食品必须建立一整套档案,保证能够清楚溯源到原辅材料的来源、生产情况和各个环节的责任人。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电子监管码。严格实施奥运食品运输过程的安全防范,严防二次污染和其他可能的人为、非人为破坏。对贮存温度有特定要求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温度记录设备的正常工作。运输过程由当地公安部门全程监控,事先规划运输车辆行车路线,并对车辆实施 GPS定位,防止出现意外情况。运输过程中出现车厢打开、食品受损等意外的,该车食品不能再行运送,必须立即查清原因。企业指定专人负责运输,送达北京奥组委指定地点,做好交接和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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