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普及程度:建立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依法保障学龄人口全部入学。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农民工子女、城市低保职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建立控辍保学机制,落实政府、教育双线责任,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9%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青壮年人口非文盲率,城市达98%以上,农村达96%以上,近三年脱盲人员巩固率达到100%。
6.素质教育:政府切实承担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职责,为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重点、示范或等级称号及创建活动。所有中小学校都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放在首位,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面向全体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重视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体育工作条例》和《卫生工作条例》,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建立素质教育监测和督导评估制度,教育评价机制的导向作用得到发挥;城镇及周边学校大班额问题得到控制并逐步得到解决;学校管理规范,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七)“双高普九”主要指标:
1.全部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六项指标要求。
2.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县级财政设立了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和加快各类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并列入预算。
3.学校布局合理,且基本实施到位。消除了薄弱学校,常规教学设施配备充足,现代教育技术设施配备达到国家和省颁标准。
4.师资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小学专任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70%,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50%。
5.学前教育:每个区县建立1-2所高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街办)建1所中心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城镇达到95%,农村达到85%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城镇达到85%,农村达到75%以上。
6.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设置合理,规模适度,校舍建设和教学设施配备达到《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标准》要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职业高中校舍建设和教学设施配备达到《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要求,专业设置合理,形成了2-3个骨干专业,为当地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劳动力转移服务能力强,效果显著。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85%。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数占到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的50%左右。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