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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具体措施
  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在一个月内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抢时间、出重拳、保平稳、见实效”的原则进行。要在广泛开展整治宣传的基础上,结合部门职能分工,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月期间,各职能部门对于整顿查扣的各类“黑车”,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并进行登记造册,处理完毕后,要如实填报“黑车”查处结案详单(连同罚款票据作为市政府专项整治月奖励的依据)。查扣的“黑车”要停放到指定的执法专用停车场。
  5月上旬,市政府将对全市各单位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月工作效果进行全面检查。届时,将对全市专项整治月中查扣“黑车”并实施处罚的单位和部门,按照每处罚1辆给予200元的奖励,并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职责分工

  此次集中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月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分工负责、从严执法、条块结合、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各司其职,做好整治月打击“黑车”的宣传和执法查扣工作。

  (一)城六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组织辖区交通、公安、城管各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月工作;组织各部门和街道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千方百计地帮助和解决“黑车”从业人员、特别是残疾人的生活问题,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二)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公安分局,协助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月活动,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群体上访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禁摩令”和市政府6部门《关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等相关通告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整治,杜绝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无牌照电瓶两轮车、电瓶三轮车在绕城高速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三)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各区交通运管执法力量,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月活动,对非法营运的各类黑车进行路面查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鼓励市民群众参与支持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月活动。

  (四)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重点整顿查处占用人行道摆放销售电瓶车、摩托车和此类车辆非法营运时占用人行道停放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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