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齐抓共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
2.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通过改造病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减少并努力消除各种致病因素;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地方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积极主动地参与防治工作,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积极应用地方病防治新技术、新成果,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治水平。
3.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地方病流行特点和分布情况以及病区自然、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防治,确保实效。
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摸清地方病流行情况,根据病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制订防治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碘缺乏病和地方性氟中毒为重点,不断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到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基本完成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的改炉(灶)降氟和饮水型氟中毒病区的改水降氟任务,进一步降低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地方病的发病率。
(二)具体目标
1.碘缺乏病。到201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均达到95%以上;8-10岁在校学生甲状腺肿大率(B超法)小于5%;8-10岁在校学生尿碘中位数大于100ug/L,小于20ug/L的样品数不超过10%。
2.地方性氟中毒。一是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到2010年,以乡、镇(农场、街办)为单位,95%以上病区自然村完成改水降氟任务,改水降氟工程运转正常;水质符合国家《农村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8-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率下降40%。二是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到2010年,以乡、镇(农场、街办)为单位,病区改炉(灶)率达95%以上;90%以上的改炉(灶)户使用良好并坚持使用,居民正确使用炉灶率达95%以上;氟中毒病情逐年减轻,8-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率下降20%。
3.地方病健康教育。到2010年,以乡、镇(农场、街办)为单位,病区群众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病区中小学生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