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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卫生局等部门黄石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一五”规划意见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卫生局等部门黄石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一五”规划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8〕37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黄石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一五”规划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黄石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一五”规划的意见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008年4月)

  地方病是指在一定地区内发生的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和与不利于人们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疾病的总称。我市的地方病病种主要有碘缺乏病和地方性氟中毒,全市均为缺碘地区,病区人口252.8万人,推算碘缺乏病人0.8万人;阳新县还属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兼有燃煤型和饮水型两种类型,燃煤型氟中毒病区涉及3个镇6个村,病区村人口2.1万人,推算病人3500人;饮水型氟病区涉及12个镇42个村,病区村人口7.6万人,病人1500人。地方病的流行,不仅严重危害病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严重制约病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以及广大地方病防治工作者长期的艰苦努力,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十五”期末,全市累计有32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村进行了改水,50%的生活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人口进行了改炉改灶;通过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全市已在2000年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但是,由于受自然、社会以及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我市地方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保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地方病的流行特点与防治现状,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努力降低地方病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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