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在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的执法理念和行为,同时要掌握政策,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
(三)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不可或缺。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四、组织领导
本次教育活动由市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领导机构,按照上下级领导隶属关系为主、指导关系为辅的组织方式,分级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教育活动的开展。
五、时间安排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4个月时间,分为4个阶段,每阶段1个月。
(一)学习动员阶段。一是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将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并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本系统、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四是形式多样,增强效果。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可采取观摩学习、举办行政执法理论研讨会、发出文明执法倡议、组织演讲团演讲等方式,提高教育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