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未央区2007年度无毒区的决定
(市政发〔2008〕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国家、省禁毒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按照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不断取得新进展。全市先后有雁塔等6个区县被市政府授予年度“无毒区县”称号。
1999年10月,未央区提出了创建“无毒区”的目标。八年多来,在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根据市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总体规划,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创建,稳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分期分批创建“无毒社区”,使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在创建工作中,区委、区政府重视,创建机构健全,各项禁毒工作责任制落实;辖区对现有吸毒人员全部建立了“四位一体”的帮教组织,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帮教工作;禁毒严打斗争组织得力,取得了突出成效;基层社区和驻地单位开展了面向社会、面向涉毒重点人群、面向重点涉毒场所的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全区近年来未发现新滋生吸毒人员,帮教对象得到了有效转化,复吸率逐年降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得到普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2008年1月11日,根据未央区禁毒委的申请,市禁毒委组成专门工作组,按照《全国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中的评估标准,对未央区的创建“无毒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认为未央区已基本达到了无毒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决定授予未央区2007年度“无毒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