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08年渔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8〕8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08年渔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三亚市2008年渔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省农业保险动员会议精神,实施农业保险方案,加快推进渔业保险的步伐,维护渔区稳定,建设“平安渔区”,根据《200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琼府办[2007]69号)和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落实〈2007年我省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琼海渔函[2007]19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三亚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推动,财政支持,保险和信贷联动,渔业保险渔民与渔船自愿投保和必要的强制性参保相配合,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与省内多家保险公司参股组成的海南省渔业保险共保体,以及渔民和渔船互保合作方式,逐步建立起多种经营方式、多类保险品种,广覆盖、低保费(额),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的渔业保险体系和运作机制,让渔业保险走进千家万户,实现我市渔业保险业务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大险必保;
(二)低费率,广覆盖;
(三)政府引导和支持,渔业保险市场化运作,渔民和渔船自愿参保和强制参保相结合;
(四)建立渔业保险发展资金;
(五)先试点、后推广,量力而行;
(六)明确职责,共同推进。
三、组织领导
按照省渔业共保体会议精神,成立三亚市渔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岳 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章华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 员:沿海各区镇主任、镇长及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李丹青主任担任,并在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设立三亚渔业保险代办处,代办处主任由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丁秀红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林道平、林家福、吴帝金担任。三亚渔业保险代办处主要职责:代收保费、受理保险案件勘查理赔、现场调查、上报材料、发放理赔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