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标:以“科学决策、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安全运作”为原则,确保资金的高效安全运作。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清理整改。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理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健全监管体制。在市建设交通委单独设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离,强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公积金资金运作的监管。各区县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加强垂直管理。二是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订《上海市公积金住房资金财务管理操作规范》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操作程序。三是加强对受托银行业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四是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公积金资金管理情况,利用“住房公积金网”发布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加强审计,认真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3.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
主要目标:年内减少、控制节庆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切实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并完善制度规定,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二是严肃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长效机制。
4.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主要目标:不断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促进本市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专项治理。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二是发挥本市加强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有关部门共同搞好日常监管。三是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制订和完善规范服务和收费的管理意见,加强自律。
(二)深化已开展的四项专项治理
1.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主要目标:规范中小学收费取得明显成效,治理高校教育收费进一步加大力度,人民群众对规范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二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接受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就读比例提高到60%。三是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转制学校的清理和深化改革工作,并向高中阶段拓展。四是继续巩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成果。五是全面落实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六是严格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七是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八是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九是积极探索符合上海实际的规范教育收费制度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