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8〕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制定的《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
(省交通厅 省公安厅 省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排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政府决定,近期在全省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为重点,排查隐患,堵塞漏洞,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含道路旅游客运企业)为重点,全面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企业自查。
1.检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开展活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性能检测,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在完成维修和保养前,不得排班发车。
3.对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缺课的要组织补课,保证所有驾驶员全面掌握交通安全法规和道路运输行业法规。
4.全面检查驾驶员从业资格和按章行车情况,对违章问题限期进行处理,拒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检查。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活动是否正常;是否有安全生产专职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
3.是否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