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黄南州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8〕1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黄南州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黄南州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县、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范围:各县、各行业(领域)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成品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