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黄政办〔2008〕10号)
州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办公室系统各单位:
根据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黄综治办〔2008〕3号)要求,现就州政府办公室系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1日,时间1个月。
二、宣传内容
1、党的十七大精神及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央综治委《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
2、近年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综治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解决社会治安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
3、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情况。基层在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事迹。
4、平安创建标准。
5、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6、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途径、方法,防火、防盗知识,突发事件处置及自卫防身等实用技能。
三、宣传形式
(一)每周四下午安排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精读重点学习篇目,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二)邀请有关领导和党校教师作专题辅导。
(三)观看电教片。
(四)结合宣讲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集中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活动,赴联点村尖扎县坎布拉镇俄家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开展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门卫值班人员安全保卫教育。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杜会锋同志任组长,才让多杰、丁启华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州政府办公室系统社会治安及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及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相关工作。
(二)加强信息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州综治办,并于4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州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