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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合作市人民街96号,办公时间为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1-8213757  传真号码:0941-8213757
  通信地址:甘肃省合作市人民街96号,甘南州政府(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47000。
  电子邮箱:dcs@gn.gansu.gov.cn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甘南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甘南藏族自治州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n.gansu.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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