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浙江3.27船碰在建大桥事故”和 “4.28 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车辆、船舶、飞机等运输设施设备的安全监控,加强调度指挥,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严格实行标准化作业,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等违规违章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确保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要落实交通安全工作措施,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严禁非客运车船载客,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船行驶,加大对超速、超载、超限和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继续抓好水上交通防碰撞防泄漏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桥梁隐患,加大渔船防碰撞AIS系统推行力度,按规定配备救生和通讯设备,减少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对运石运砂船舶和“三无”船舶的监管,加大对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抓好民航安全监管,严格机场安全检查,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岛际交通和城镇公共交通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订、完善和落实以“保障人身安全”为重点的管理制度与措施,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开展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建立小企业与大企业、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做到科学施救。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市里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举办“安全生产专题报告会”、“安全宣传图板展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法制学习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也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自觉杜绝“三违”现象。大力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