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200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淮府办〔2008〕18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淮南市 200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起草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参与起草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做到人员、时间、经费三落实,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各起草单位要在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和协调的基础上,报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凡列入本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项目的,各起草单位必须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将送审稿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审查修改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对列入本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调研项目的,各单位要加强调研论证,采取课题研究等形式,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以保证调研项目在条件成熟时上报。
附件:淮南市 200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二○○八年四月三日
淮南市 200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 起草单位 报审时间
1.淮南市拆除违法建设规定 市市容局 3月
2.
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修改) 市房地产局 4月
3.淮南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市教育局 5月
4.淮南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市经委 6月
二、规章制定项目 起草单位 报审时间
1.淮南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市房地产局 4月
2.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5月
3.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 市市容局 6月
4.淮南市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办法 市政府法制办 7月
5.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办法 市政府法制办 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