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制订爱国卫生工作法规和规章,促进爱国卫生法制化建设,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政府督导,部门协调落实和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起爱国卫生宏观协调和组织落实体系。
2、按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加强市、县区爱卫办机构建设。市、县区爱卫办配备与其工作相应的编制、人员。
3、按照创卫工作目标及任务,各级政府将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农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创卫宣传发动和表彰奖励等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
4、制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卫生问题,继续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宣传与健康教育
1、创卫宣传
(1)大力宣传《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爱我天水,建我家园”、“三讲一树一改”和“我为创卫添光彩”活动。
(2)秦州区、麦积区、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强市民文明意识教育。工会、妇联、团委等群众团体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志愿者活动和义务劳动,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文明卫生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报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曝光脏、乱、差现象,形成强大的创建舆论氛围。
(4)拍摄制作专题片、专题节目,全面反映创建工作和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情况。电视台适时播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公益性宣传标语口号。
(5)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加强对市区影剧院、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使文化活动内容有利健康,环境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2、健康教育
⑴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建立起“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业指导,全民参与”的健康教育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健教网络,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县区配备2-3名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落实健康教育各项任务,使各级健教所真正成为健康教育的业务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