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中的方向标志和数字说明
标识牌设计样图中的方向标识符号仅为示意图,在制作中以实际方向为准,标准符号见附件4“天水旅游主要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方向示意图”;距离用*号示意,制作中按实际距离添入具体数字,数字标准见附件5“天水旅游主要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数字标准”。
四、其他要求
1.实施责任单位。
标识牌由行政管辖区或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其中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8号由秦州区政府负责实施完成;1、2、3、4、5、6、7、8、9、10、11、12、13、43、44、45、47、49号由麦积区政府负责实施完成;14、15、16、17、18、19号由麦积山风景管理局负责实施完成;20、46号由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完成。所有标识牌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必须在2008年5月25日前完成。
2.审查和验收单位
成立标识牌工程审查验收组,具体负责前期的标准审查、现场勘察和工程的验收等工作。
组长单位:市交警支队。
副组长单位:市技术监督局。
组成单位:市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
由以上单位确定主管领导和专人组成工作组,专门负责审查和验收工作。
实施责任单位施工前必须请审查验收组对标识牌的内容、标准以及现场进行审查把关,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3.2008年6月1日前由审查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奇若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东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何文涛 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张长平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志勇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李骥云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海涛 市旅游局副局长
何保平 秦州区政府副区长
马军党 麦积区政府副区长
曹培坡 麦积山风景管理局副局长
刘昌明 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