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化农技推广员的岗位职责。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引进、试验等活动,参加或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农业科技咨询、技术承包、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等有偿或无偿服务。
四、完善农技推广考核体系
(一)对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考核。由县级主管部门牵头,县级主管部门、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主要服务对象等三方面共同考核。其中县级主管部门主要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权重40%;乡镇农机推广机构主要考核其技术指导服务的质量、效果和满意度,权重30%;主要服务对象主要考核其工作满意度,权重30%。
(二)对农技指导员的考核。由县(市、区)主管部门牵头,县级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两方面共同考核。其中县级主管部门主要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服务对象主要考核工作满意度。
(三)对责任农技员的考核。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由主管部门、县(市、区)农技推广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等三方面共同考核。其中主管单位主要对责任农技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权重40%;县级农技推广主管部门主要考核责任农技员的业绩,权重30%;服务对象主要考核对责任农技员的工作满意度,权重30%。
(四)对社会化农技推广员的考核。对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的考核应充分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主要考核其承担“花钱买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实际效果等。
(五)奖惩措施。考核结果作为农技推广人员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并与奖金发放、职称评聘、项目支持等相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予以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取消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称号。年度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的各类农技推广人员,推荐参评各级农技推广先进工作者。
五、完善农技推广培训体系
建立完善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市级主要培训乡镇(区域)农技站长;县级应对每个农技推广人员量身定制培训发展计划,积极组织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和社会化农技推广员开展业务培训。各地要切实改进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农技110、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现代化工具,发布相关信息,开办专题培训讲座,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原则上业务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